典当行
典当行,亦称当铺,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机构,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
概述 编辑本段
典当行,亦称当铺,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机构,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因其在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历史上均曾存在过,故不同民族的语言都用固定的词汇予以表达。
历史沿革
综合史料来看,中国典当业的历史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唐宋两朝至明代中期,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清末民初至新中国建立。每个阶段又各有其时代的鲜明特点。
唐宋至明代初期
典当自南北朝产生以后,曾一度局限于寺院经济。然而从唐朝起,典当行按东主的身份地位和资金来源划分,开始出现多种类型,即除了僧办以外,还有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典当行。其中民办即地主商人涉足,而官办又有官僚自营和政府投资两种,从而打破了寺院质库的单一典当模式和典当一统天下。
唐朝国力强盛,工商业发展加快,货币需求迅速扩大,这些都为民营典当业的倔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唐代民营典当行的特点之一是当本极低、当期极短,此类一般由地主或商人经营。
与民营典当行资本短少的经营者相比,皇亲国戚、高官显宦就不大相同了。例如,曾横行唐天下数十年的太平公主,依仗其父唐高宗、其母武则天之威,不但横征暴敛,"田园遍于近甸膏服";而且热衷经商之利,"市易造作器物,吴、蜀、岭南俱造,相属于路"、"货殖流于江剑。"以此富可敌国之雄厚资本,她又在家中开设质库,其规模、实力可以想见。这是官僚资本最早向金融业转移的典型例子。
唐朝政府也涉猎典当,即所谓公私质库并举,此风亦波及五代十国。
宋朝也有官办典当行。北宋时,政府所设质库称"抵当免所",后又改称抵当库、抵库。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还曾下诏,要求官办典当行多设集镇,因为这些地方"井邑翕集",属于"商贩要会处",客源充足,生意兴隆。
不过,宋朝典当行最突出的特点是典当物品的变化和僧办,典当行的复兴。
金代历史虽短,但其典当的发展却颇具特色。其一是广设官办典当行。据《金史》载,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63年),政府在"中都、南京、东平、真定等处置质典库,以流泉为名,各设使、副一员"。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又在"京府节度州添设流泉务,兄二十八所"。开设这些官办典当行即流泉务的目的,名义上是为减轻民营典当行收取高额利息给当户造成的危害,而实际上是想借此"以助官吏廪给之费",由国家来垄断对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典当融资的权益。其二是颁布典当法规。大定十三年,政府在开设流泉务的同时,还出台了一项有关官办典当行的法规:"凡典质物,使、副亲评价直,许典七分,月利一分,不及一月者以日计之。经二周年外,又逾月不赎,即听下架出卖。出帖子时,定实物人姓名,物之名色,金银等第分两,及所典年月日钱贯,下架年月之类。若亡失者,收赎日勒合于人,验元官本,并合该利息,依新价偿。仍委运司佐贰幕官识汉字者一员提控,若有违犯则究治,每月具数,申报上司。"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93年)曾以钞5000锭为资本设立公典,称"广惠库",放贷收息。这是《元史》中披露的元代官办典当行的若干史料之一。
明代中叶至清初
元末明初,僧办典当行急剧减少,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民办典当行。自明中叶起,典当行无论是从数量、资本方面,还是从种类、业务方面来说,都有十分显著的发展变化,堪称我国典当业史上的分水岭。明中叶时,民办典当行中的商营典当行最为兴旺发达,构成这时期典当业的一个新的特点,
即商人纷纷投资经营典当行并且成为典当业的一支主要力量。
明代当商,还具有浓厚的地区专业色彩,其中最著名的是徽州当商。论分布范围,其触角遍及全国。《明神宗实录》载:"令徽商开当,遍于江北。"在江南,常州府"质库拥资孳息,大半徽商";又浙江平湖县,"新安富人,挟资权子母,盘踞其中,至数十家。"论资金后盾,其实力名列前茅。《明季北略》上说:在北京的徽商汪箕,"家资数百万,典铺数十处。"江苏江阴县的徽商程壁,广有资财,"开张典铺十八处。"小说《豆棚闲话》中的那个徽州典商汪彦家,不仅有数十万的资本,而且"大小伙计都有百十余人"。论经营方法,其灵活技高一筹。拿利率设定来说,《金陵琐事剩录》描述,南京"当铺总有五百家。福建铺本少,取利三分、四分,徽州铺本大,取利仅一分、二分、三分。……人情最不喜福建,亦无可奈何也"。可见,福建典当行坚持高利率,是难以与徽州典当行竞争的。
进入清代后,典当业开始形成民当、官当、皇当三足鼎立的局面。这是典当自产生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历朝所没有的现象。民当,即所谓地主商人出资开设、经营之民办典当行;官当和皇当则均属官办典当行,但二者又有很大区别。
清末至新中国
近代以来,由于受到钱庄、票号、银行兴起和发展的影响,许多信誉卓著、财力强盛的典当行还开始从事兑换、发行信用货币等业务,这与接受存款一样,都是比当年一些官办典当行进行多种商业经营更便捷繁杂的金融活动。典当行收当时,有时不付现钱或现银,而是付给当户本行发行的、可以随时兑换的同额钱票或银票充顶,一时期颇为流行。信用好的典当行,其钱、银票均可上市流通,因而成了信用货币。民国时期,山西省政府曾特准一些典当行享有发行之权。1930年晋钞跌价后,山西全省510家典当行有158家获准发行典当行兑换券,总发行额134.6247万元。当时规定一般以不超过典当行资本数额的3倍为限,然而其中忻县民生当,因后台老板是山西王阎锡山,故虽资本仅为1.5万元,却发行了高达27万元之多的兑换券。这是典当行依仗官势大搞金融投机活动的典型例子。
当代典当行简介 编辑本段
1、它们是中小企业融资宝地
典当,本质是有足值抵押物前提下的借贷行为,大部分典当行现在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收取资金“息费”,包括综合费用和利息。只有当“绝当”出现时,当品才会被出售。绝当是指典当期限届满后,如果当户不赎当或续当,物品则作为绝当品出售。
2、它们可以做短期保险箱
即使你不需要融资,也不爱买二手商品,典当行对你也可能有一些另类的用处。要离家几个月,担心贵重珠宝首饰、汽车的安全,你完全可以通过典当行来“保管”。有的顾客,要求少额的当金,其实就是为了寄存在典当行。”典当行一般也不会拒绝,只要仓库、车库位置足够。“听说有人把价值10万元的首饰拿去典当,只要1000元现金,约定一个月后赎回。一个月后取回时只不过交了几十元。”
3、你可能在典当行淘到好物
较大规模的典当行除了传统业务之外,也会进行一些销售业务。据典当行内部人士介绍,珠宝、奢侈品商家在资金周转时喜欢找典当行“大宗典当”,直接把大批首饰商品典当出去。因此在典当行里面,你可以发现大批全新的物件,一般是翡翠玉石、彩色宝石、奢侈品等。4S店也乐意通过典当库存车辆获得质押贷款。
4、它们最大的优点是“快”
典当行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融资人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服务,让他们在不发生物品产权转让的情况下融到资金。这么做的优势在于抵押物的门槛很低,而且放款快。因为审批流程较短,民品能做到即时放款,车最快30分钟放款,房产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最快也能在12小时内放款。
5、它们的融资形式相对更灵活
面向小微企业客户时,以房产、生产资料为质押的典当行,相比同样能快速放款的小额贷款公司,息费仍具有一定优势。有的典当行会针对小微企业推出“最高循环贷款”,随借随还,更有助于缩短融资成本。
6、它们对客户很包容
典当行对上门的客户非常包容,它们对客户的贷款用途也没有过多的限制,客户提供的物品的现金价值才是最关键的,至少要保证在对方还不上贷款的情况下,也能不赔钱。
为降低物品兑现的风险,它们会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与购物凭证,机动车也要三证齐全,这是为了避免成为销赃渠道。
7、提醒注意区分“冒牌货”典当
有些商铺尽管挂着典当行的招牌,但却是“冒牌货”。它们在收取当品时不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也不开具当票,月息也比正规典当行高。它们可能只是没有资质的个人,甚至都没有注册营业执照。按照规定,这属于违规从事着典当行为。
典当东西给这些冒牌货风险很大,它们可能未经你允许便以极低的价格将抵押物变成绝当。因此在典当时,还应看清典当行的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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